明清两代,家具艺术高度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不同风格,被冠以“明式家具”和“清式家具”两个艺术概念。本文拟就明清家具的不同种类,介绍明清两代不同的时代风格。
明清时期,家具的种类繁多。如果将其按使用功能分类后,再进行造型分类就清楚得多了。论其功能可分为卧具、坐具、起居用具、屏蔽用具、存贮用具、悬挂及承托用具。或直接分为床塌、椅凳、桌、案、几、屏联、箱柜、台架等类。
桌案
桌子有两种形式,一种有束腰,一种无束腰。
清·黄花梨无束腰罗锅枨直腿香几
有束腰桌子:是在桌面下装一道缩进面沿的线条,尤如给家具系上一条腰带,故名“束腰”。束腰下的牙板仍与面沿垂直。束腰有两种作法,一种低束腰,一种高束腰。低束腰的牙板下一般还要安罗锅枨和矮佬,或者霸王枨。如果不用罗锅枨和霸王枨,则必须在足下装托泥。起额外加固作用。高束腰家具面下装矮佬分为数格,四角即是外露的因腿上载,与矮佬融为一体。矮佬两侧分别起槽,牙板的上侧装托腮,中间镶安绦环板。绦环板的板心浮雕各种图案或镂空花纹。高束腰的作用不但美化了家具,更重要的是拉大了牙板与面沿的距离,有效地固定了四腿。因而牙板下不必再有过多的辅助部件。有束腰家具不管低束腰还是高束腰,在桌子的四足都削出内翻或外翻马蹄,有的还在腿的中间部份雕出云纹翅。这已成为有束腰家具的一个特征。
黄花梨有束腰展腿式半桌
无束腰桌子:即四腿直接支撑桌面,四腿之间有牙板或横帐连接,用以固定四足和支撑桌面。无束腰桌子不论圆腿也好,方腿也好,足端一般不作任何装饰。只有个别的为减少四足磨损而在足端装上铜套的。其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四足。同时也起到相应的装饰效果。
案的造型有别于桌子。突出表现为案腿足不在四角,而在案的两侧向里收进一些的位置上。两侧的腿间大都镶有雕刻各种图案的板心或各式圈口。案足有两种作法,一种是案足不直接接地,而是落在托泥上。它又不像桌子托泥那样用四框攒成,而是两腿共用一个长条形的木方子。每张案子须用两个托泥。另一种是不用托泥的,腿足直接接地,在两腿下端横枨以下分别向外撇出。这两种案上部的作法基本相同,案腿上端横向开出夹头榫,前后两面各用一个通长的牙板把两侧案腿贯通在一起,使腿和牙板共同支承案面。两侧的腿还有意向外诧出,以增加隐定性。
还有一种与案稍有不同的家具,其两侧腿足下不带托泥,也无圈口和雕花板心,而是在腿间稍上一些的位置上平装两条横枨。有的在左右两腿间的长牙板下再加一条长枨。这类家具,如果面上两端装有翘头,那么无论大小,一般都称为案。如果不带翘头,那就另当别论了。这类家具,人们一般把较大的称为案,较小的称为桌子。
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研究》书中,把腿足在板面四角的称为“桌形结体”,把四足不在四角而在缩进一些位置的称为“案形结体”。根据这个论断衡量,这种家具具备案的特点较多,尤其是腿足的位置和夹头榫结构,因此,严格说来,还应叫案。桌形结体一般不包括案,而案形结体不仅包括案,也包括这种类型的桌子。人们把大者称案,自不必说,把小者称桌,即案形结体的桌子。说明这类小案桌与同等大小的桌子在使用功能上没有什么区别。也说明案和桌自产生,发展到现在,始终保持着极其密切的联系。
明代桌案的种类有如下几种:
明末 黄花梨卷草纹展腿方桌
1、方桌:凡四边长度相等的桌子都称为方桌,常见的有八仙桌,因每边可并坐二人,合坐八人,故称八仙桌。有带束腰和不带束腰两种形式。方桌中还有一种一腿三牙式的,造型独特,其桌腿足的侧脚收分明显,足端亦不作任何装饰。桌面边框用材较宽,使腿子得以向里收缩。面下桌牙除随边两条外,另在桌角下沿装一小板牙,与其它两条长牙形成135度角。这三个方向的桌牙都同时装在一条桌腿上,共同支撑着桌面。故称一腿三牙。这种方桌不仅结构坚实,造型也很美观。
方桌中还有专用的棋牌桌,多为两层面,个别还有三层者。套面之下,正中做一方形槽斗,四周装抽屉,里面存放各种棋具,纸牌等。方槽上有活动盖,两面各画围棋,象棋两种棋盘。棋桌相对的两边靠左侧桌边,各作出一个直径10厘米,深10厘米的圆洞,是放围棋子用的。上有小盖。不弈棋时可以盖好上层套面,或打牌,或作别的游戏。平时也可用作书桌,名为棋桌,是指它是专为弈棋而制作的,具备弈棋的器具与功能。实际上它是一种集棋牌等活动于一身的多用途家具。
明末清初 黄花梨独板大翘头案
2、长桌、条桌与条案:长桌也叫长方桌,它的长度一般不超过宽度的两倍。长度超过宽度两倍以上的一般都称为条桌。分为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种。条案都无束腰,分平头和翘头两种,平头案有宽有窄,长度不超过宽度两倍的,人们常把它称为“油桌”,一般形体不大,实际上是一种案形结体的桌子。较大的平头案有超过两米的,一般用于写字或作画,称为画案。条案,则专指长度超过宽度两倍以上的案子。个别平头案的长度也有超过宽度两倍以上者,也属于条案范畴。
翘头案的长度一般都超过宽度两倍以上,有的超过四五倍以上,所以翘头案都称条案。明代翘头案多用铁力木和花梨木制成。两端的翘头常与案面抹头一木联作。在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家具藏品中,这方面的实例很多。
清·大漆描金花鸟寿字纹半圆桌
3、圆桌和半圆桌:圆桌及半圆桌在明代并不多见,现在所能见到者多为清代作品,也分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种。有束腰的,有五足、六足、八足者不等。足间或装横帐或装托泥。无束腰圆桌,一般不用腿,而在面下装一圆轴,插在一个台座上,桌面可以往来转动,开阔了面下的使用空间,增加了使用功能。
半圆桌,一个圆面分开做,使用时可分可合。靠直径两端的腿做成半腿,把两个半圆桌合在一起,两桌的腿靠严,实际是一条整腿的规格。在圆桌、半圆桌的基础上,又衍化出六、八角者。使用及作法大体相同,属于同一类别。在清代皇宫及王府园林中,是极常见的家具品种。
黄花梨缠枝莲小炕桌(清早期)
4、炕桌、炕几和炕案:炕桌、炕几和炕案,是在床塌上使用的一种矮形家具。它的结构特点多模仿大形桌案的作法,而造型却较大型桌案富于变化。如:鼓腿彭牙桌,三弯腿炕桌等。鼓腿彭牙做法,是桌腿自拱肩处彭出后向下延伸然后又向内收,尽端削出马蹄。牙板因随腿的张出也向外彭出,因而又写作“弧腿蓬牙”。三弯腿炕桌的上部与鼓腿彭牙桌上部完全相同,唯有腿足自拱肩处向外张出后又向里弯曲,快到尽头时,叉向外来个急转弯,形成外翻马蹄。这类炕桌多用托泥。除框式托泥外,还有圆珠式托泥。炕案的做法与大型条案相同。日常使用则与炕几的作用完全一致。在皇宫和王府厅堂常在临窗设坐炕,长度一般与建筑的开间相等,正中设炕桌,两侧放坐褥或隐枕,左右靠墙备摆一炕几或炕案,陈设炉、瓶、盆景等摆设。
明黄花梨炕案炕几和炕案只是形制不同,长短大小则相差无几,多呈长条形,主要用于坐时靠倚,有时也有用于放置器物。概括起来说,炕桌、炕案和炕几,都属于同一范畴的家具。它们在使用中既可依凭靠倚,又可用于放置器物或用于宴享。炕桌是一种近似方形的长方桌,它的长宽之比差距不大。炕案除结构和造型有别于桌外,长宽之比的差距也较大。炕几也叫靠几,长和宽的比例也较大,有别于炕桌。明代时,炕几、炕桌和炕案的使用很普遍,而且非常讲究。明代《遵生八笺·起居安乐》中介绍说:“靠几,以水磨为之,高六寸,长二尺,阔一尺有多,置塌上。侧坐靠衬,或置蕉炉、香盒书卷最便。三物吴中之式雅甚,又且适中。”
明·黄花梨三弯腿方香几
5、香几:香几是用来焚香置炉的家具。但并不绝对,有时也可它用。香几大多成组或成对使用。古书中对各种香几的描绘均很详细:“书室中香几之制二,高可二尺八寸,几面或大理石,或歧阳、玛脑石,或以骰子柏楠镶心,或四、八角,或方或梅花,或葵花、茨菇,或圆为式,或漆、或水磨诸木成造者,用以阁蒲石,或单玩美石,或置香椽盘,或置花尊以插多花,或单置一炉焚香,此高几也。”
香几的形制以束腰作法居多,腿足较高,多为三弯式,自束腰下开始向外彭出,拱肩最大处较几面外沿还要大出许多。足下带托泥。整体外观呈花瓶式。高度约在90一100厘米之间。
清式瘿木面香红木矮几
6、矮几::矮几是一种摆放在书案或条案之上用以陈设文玩器物的小几。这种几,由于以陈设文玩雅器为目的,故要求越矮越好。常见案头所置小几,以一板为面,长三尺,阔一尺二寸,高仅三寸余,有的还嵌着金银片子。几面两端横设小档两条,用金泥涂之。面下不宜用腿,而用四牙。
茶几
7、茶几:一般以方形或长方形居多。高度相当于扶手椅的扶手。通常情况下都设在两把椅子的中间,用以放置杯盘茶具,故名茶几。
蝶几
8、蝶几:蝶几又名“七巧桌”或“奇巧桌”。是依照七巧板的形状创意而成的。由七件形态各不相同的几子组成。为了使用方便,把个别形态的做成双件,这样说不只七件,多者可达十三件。这七种几子的面板,其比例尺寸都要互相谐调,有着极其严格的比例尺度,它比宋代发明的宴几更为新奇。它不仅可拼方形、长方形,还能拼成犬牙形,这在园林建筑的陈设中,可谓别具一格。
清 紫檀琴桌
9、琴桌:琴桌,在明清两代专用桌案中除棋桌外,还有琴桌。琴桌的形制也大体沿用古制,尤其讲究以石为面,如:玛瑶石,南阳石,永石等。也有采用厚木板做面的。还有以郭公砖代替桌面的,因郭公砖都是空心的,且两端透孔。使用时,琴音在空心砖内引起共鸣,使音色效果更佳。还有的在桌面下做出能与琴音产生共鸣的音箱。其做法是以薄板为面,下装桌里,桌里的木板要与桌面板隔出3一4厘米的空隙,桌里镂出钱纹两个,是为音箱的透孔。桌身通体揉饰红漆,以理沟描金手法填戗龙纹图案。这恐怕是目前所见最华丽而又实用的琴桌实物了。
明式家具和宋式家具有什么不同
宋式家具(隋唐至元代及明朝早期)简述
到了隋代,凳与现在基本相同了。
而在唐代,桌子增多,椅子出现,柜已是居家必备用具。唐代是高形椅桌的起始年代,椅子和凳子开始成为人们的主要坐具。唐代的椅子已是种类繁多,除扶手椅、圈椅、宝座外,又有不同材质的竹椅、漆木椅、树根椅、锦椅等。
宋代是中国家具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至宋代,垂足坐的高型家具达到了普及,成为人们起居作息用家具的主要形式。与前代相比,宋代家具种类更多,各类高形家具基本定型,有床、桌、椅、凳、高几、长案、柜、衣架、屏风、巾架、曲足盆架、镜台等等,有的家具上面还有雕刻的饰件,从品类到形制都不断完善和演进。
宋代的家具在形式上已经具备了明代家具的各种类型,为中国古典家具在明清达到鼎盛打下了基础。
一般认为,宋代家具从以下三个方面脱颖而出:
1,开始仿效建筑梁柱木架的构造方法。
2,开始重视木质材料的造型功能,出现了硬木家具制造工艺。
3,注重椅桌成套配置与日常起居相适应。
明式家具(明中期至清早期)简介
由于年代的久远,留存的家具实物并不多,对明代之前的家具,现代人对其的了解其实并不是知之甚详。从明代开始,人们才大量见到了各种货真价实的古典家具实物,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古典家具从明代中期至清前期(15~17世纪)终于发展到了顶峰,这一时期被称为"中国古典家具的黄金时期",这一时期的家具式样被称为明式家具。当时,由于交通的发达,印度、缅甸和东南亚一带出产的硬木材,如紫檀木、花梨木、铁力木、酸枝木等源源不断输入中国。这些木材色泽沉着,纹理优美,兼之质地坚硬细腻,适宜于制作精密的榫卯和进行细致的雕饰,做出来的家具质朴而不俗,具有独特的美学个性和实用价值。
加之当时社会经济繁荣,家具制作在技艺、造型上都有了飞跃的进步,各类家具的种类也空前发展。
明代家具按不同的用材和工艺可分为:
1,传统的漆饰家具(或叫彩绘漆家具,)。当时,雕添工艺将漆饰家具发展到了顶峰。
2,新颖的硬木家具。出现了黄花梨、紫檀木、鸡翅木等硬木家具,这种高级硬木家具在当代受到国内外学术界一致赞赏。
3,软木家具。以榆木等为代表的明代软木家具,在明代也达到了其高峰,在中国广远的各省乡间,现在还存在着大量的在设计水平和工艺技术两方面都不亚于硬木家具的所谓"软木家具"。
4,竹藤、山柳制作的民间家具。由于此种家具较多在民间使用,传世珍宝不多。
5,陶、石制作的家具。
中国明清家具有什么特点?
明清家具所用石材、金属饰件,选材考究,制作精良,颇富特色,对家具的装饰起了烘云托月的美妙效果。
1.优质木材
明清家具所用木材多产自热带,质地坚硬,色泽纹理优美,可分为硬木和非硬木两类。紫檀、花梨、鸡翅木、铁力木、红木、乌木等属硬木,楠木、榉木、樟木、黄杨木等为非硬木。这里简要介绍如下几种:
紫檀木
主要出产于印度及马来半岛、菲律宾等地,我国湖南、广东、云南有少量出产。紫檀材质致密坚硬,密度较大,入水则沉色调呈紫黑似犀角色,纹理纤细浮动,有不规则的牛毛纹,微有芳香。明清两代主要用于制作高级家具和精巧器物。紫檀家具深沉古雅,利用其自然特点,采用光素手法,不事雕饰,表现出庄重大方、沉静古朴的气质风度。紫檀有新老之分,新者色红,老者色紫,水浸老者不掉色,新者掉色,用于区分新老紫檀。
花梨木
花梨也有新老之分,老花梨又称黄花梨,主要产于海南岛,木色从橙黄到紫赤都有,质地坚硬,纹理清晰美观,有悦人的香气。新花梨木质较疏松,木色赤黄,呈条纹,无光泽,无香气,纹理色泽较老花梨差异明显。由于黄花梨纹理华美,色彩明快,材料较大,是明及清前期高级家具的主要用材。明清两代制作的黄花梨家具,充分发挥其木质本身纹理的自然美,大多采用素光手法而不加雕饰,显得简练、优美。
鸡翅木
老鸡翅木纹理致密细腻,紫褐色相间成纹,具有禽鸟羽毛一般美丽的花纹,尤其是纵断面,具有光泽和深浅变化,细看犹如鸡的翅膀纤毛浮动,鸡翅木即由此得名。新鸡翅木木质粗糙,紫黑相间,纹理浑浊不清,且呆滞缺少变化。
红木
主要产于印度,我国广东、云南几南洋群岛也有出产,是现代最常见的名贵硬木。老红木近似紫檀,木色深红或黑红色,少数有黑色斑点,纹理戏迷光滑,并有轻微香气。新红木颜色赭黄,有花纹,外观似黄花梨。新红木经生漆处理后颜色变深,颇似老红木,但与老红木不同。老红木时间越久,颜色越深,而新红木时间越久颜色越浅。清乾隆以后的高级家具多数为红木。
2.石材
通常制成板材,用于桌案面心、插屏、屏风或罗汉床的屏心、柜门的门心、坐墩的面心、椅子靠背等,清式家具使用石材较多,广式家具的坐具用石材做面心的更多。石材主要有大理石、花斑石、紫石、青石、白石、绿石及黄石等。石材的选择上以自然形成的山川烟云图案为上品,力求体现山水画中水墨氤氲的艺术效果,令人赏心悦目。
3.金属饰件
明清家具常用金属饰件,如柜、箱、橱、椅及屏风等家具尤为多见,名目繁多,如合页、面页、吊牌、包角、锁插等,造型各异。饰件上采用錾花、鎏金、锤合等技法,制作出各种花纹,灿烂华美。金属饰件的设计与家具的整体造型及雕饰密切相关,充分反映出明清家具在结构、装饰与实用三者关系上相当成熟的艺术处理手法。这些具有艺术创意的金属饰件,有的具有不可或缺的功用,有的对家具起到保护加固的作用,同时为家具添光加彩。光彩夺目的金属饰件与天然的木质纹理形成不同色彩、不同质感的鲜明对比,相得益彰,使明清家具更臻与完美。
三、 明清家具的主要产地极其风格
明清时期各地都有家具生产,精制的则主要产于苏州、广州、北京、徽州、宁波、福州、扬州、山西等地区。各地区因地理环境、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了各自不同的家具风格。其中以苏州、广州、北京制作家具最为著名,“苏作”、“广作”和“京作”被称为明清家具三大名作。
和化学粘合剂,防止破坏古代家具易于拆修的传统特点。
你可以找几张友联为家的明清家具图片或者直接去它们的店里看看,就对明清家具的特点有一个详细的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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